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冯辉)为严格保护管理林地资源,严禁毁林毁湿开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业资源督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林业部门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意识,积极推进中央、省、市、县部署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工作。4月20日,在第53个世界地球日前夕,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应县林业局之邀,派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部)主任冯辉为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题讲座。
桂阳县林业局领导班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苗圃、斗余林场工作人员、9个林业站站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干警共计70余人参加了讲座,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怀宇主持了会议。
冯辉从基本概念、案件类型及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典型案例、案例分析、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六个方面对林业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业务进行了授课,并结合当前桂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要,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讲解了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并就下一步县检察院和林业部门如何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这次讲座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林业局执法人员通过讲座不仅全面了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程序,而且深刻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对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全体执法人员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更新执法理念,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动配合,与检察机关凝聚绿水青山保护合力,携手推动美丽桂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