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谭华钰)4月12日至20日,古丈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管理监督局、县教体局对县内5个乡镇的8所中小学、6所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组一行全面查看了校园食堂就餐场所、操作间、配菜间的卫生情况,查验了校园食堂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证件,对清洁消毒记录、食品留样记录、原材料采购记录等台账进行查阅,并对食材及其采购渠道、采购凭证、保质期限等进行了检查。随后,检查组还深入各校园内的食品销售店,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买卖“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等情形进行了仔细排查。
同时,古丈县检察院未检办干警还通过现场询问学校负责人、食堂工作者与在校师生的方式,认真核对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相对规范,相关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较好,但部分学校存在食堂操作间卫生状况不佳、采购食品索票索证不全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立案5件,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接下来,我院将持续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为契机,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等手段,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为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加固。”古丈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