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谢群力)日前,邵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落实到审判实务中,当事人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们化解了心结。”
2008年,原告李某某等5人依法受让了邵东市仙槎桥镇邵仙街原邵东五金厂的部分土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2021年,被告刘某某等4人在改建老房时,因用地、排水排污等问题与5原告发生纠纷,经镇政府和社区多次调解未果。镇政府对4被告的非法占用土地建房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被告置若罔闻,双方矛盾加剧。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逐渐打开了双方心结。在原被告初步达成调解意愿基础上,承办法官再次到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和调解,并制作了详细的现场图,双方当事人在现场图和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一起建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