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刘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予47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张坤世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张坤世,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历任省法院行政一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兼任湖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首届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
张坤世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0余年,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素养较高,有较强的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2010年以来,个人承办及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研究各类案件800余件,其中包括唐慧诉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行政赔偿案、任红缤诉长沙海关关税征收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审判的不少案件被最高法作为典型案例推介,评为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两篇行政判决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百篇裁判文书。带领团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下发指导意见,推介先进经验,定期通报绩效,为湖南行政审判工作走在全国先进行列贡献了智慧和汗水,省法院行政一庭在湖南高院机关连续多年获评先进集体。
近年来,张坤世先后参与最高法多个司法解释起草与论证工作,完成多个省部调研课题,在《行政法学研究》《法学论坛》《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调研论文、案例分析40余篇。
截至目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现已评选5届,湖南法院现有6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