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袁斯潮 张卓)作为被执行人前妻本可以分得共有房屋被拍卖后的共有份额,房屋被拍卖后发现其是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应得房屋拍卖款冻结,原本同意配合法院腾空的房屋共有人又拒不搬迁。3月17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成功将拍卖成交的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申请执行人赵某林与被执行人高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高某民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高某民与前妻赵某华共同共有的1套房屋,并依法拍卖。房屋拍卖成交后,依照分配方案,房屋共有人赵某华应得25万元房屋拍卖款,此时赵某华承诺配合法院主动腾空。
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人民法院发现共有人赵某华是另一案件被执行人,遂依法冻结了本应分配给她的房屋拍卖款。于是,原本承诺配合腾空房屋的赵某华又拒不搬迁。2022年3月17日,因被执行人赵某华未按要求如期腾空房屋,人民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腾空行动。提前为被执行人在案涉房屋附近租好了临时居住用房,联系好了搬家公司。在执行现场,经过办案人员与被执行人的耐心沟通,被执行人赵某华最终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整个腾迁行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