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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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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检察首次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陈国庆)“北湖区检察院主动依职权对本案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是从响应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积极作为担当的体现。”近日,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召开的首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罗扬春对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点赞。

  2021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北湖区检察院对今年1月以来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审查故意伤害(轻伤)、交通肇事、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并完善4项机制(权利告知、风险评估、信息通报、跟踪回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陈某友等3件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均采纳。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友系云南老少边穷地区农民。2021年1月,其为了赚钱组织云南当地人员到湖南郴州非法拆解废铅酸蓄电瓶,数量巨大,严重污染了环境。现该案主要犯罪事实已查清,陈某友认罪悔罪并积极主动缴纳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3名与会评议员一致同意将陈某友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杰宏表示,今后,北湖区检察院将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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