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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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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动促进能动
南县检察院整合“四大检察”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丁正全 凡小溪

  “各级检察机关要把依法能动履职作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各业务部门能动履职,不仅体现在本条线内,更体现在融合发展中。”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近年来,南县检察院已着力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四大检察”联合发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年接力 虚假诉讼终被查处

  2018年5月,南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在办理一起系列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该系列案件中部分法律文书有虚假诉讼嫌疑,遂对张某虚假诉讼案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在对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时,由侦查监督部门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由于证据收集等原因,在检察机关多次催办下,直至2021年11月才将该案移送起诉。

  该院在审查起诉时,组织刑事、民事行政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对该虚假诉讼案涉及的20多起执行、审判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通过调阅所有审判、执行案卷,询问审判、执行法官及相关证人,办案团队查清了相关事实,审查起诉过程中追诉漏犯1人,立案监督1人,至今年3月,均已作出有罪生效判决。涉及的3件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均已裁定再审。此外,办案团队另发现该系列民事案件存在审判人员违法情形和执行违法案件线索3件,向该院民行检察部门移送后,均已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至此,一起普通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通过该院民行、刑检部门3年跟踪接力,整合职能全面进行监督,终于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参与的专业化团队专门办理虚假诉讼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刑事案件,对该类案件审查逮捕起诉的同时进行民行案件线索审查;案管系统对民行检察部门开放本院案件查询权限;其他部门员额检察官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进行奖励等制度……一套组合拳补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短板,促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一案四查 非法采矿无处遁行

  2020年6月,该院在办理樊某某、宋某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县法院对这两件构成了非法采矿罪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未依法进行移送,遂向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刑事检察部门立即通过衔接机制,督促县水利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并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对樊某某、宋某非法采矿案审查逮捕和起诉时,该院针对该两案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情节,又及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后两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樊某某、宋某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通过该两案及另一起吴某等12人非法采矿案件的办理,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发现,该县非法采矿频发得不到有效遏止,跟水利部门相关人员怠于履行职责相关,遂向县纪委监委移送职务违法违纪犯罪线索3件次,涉案相关人员均被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检察机关通过对非法采矿类案件一案四查,有力地震慑了非法采矿行为。近年来,该院共办理该类相关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70多起,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辖区内长江重要支流淞澧洪道、藕池河水域生态环境修复。

  这些案子的办理,有效地整合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力的彰显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共护未来 一体办案初显成效

  该院于2021年3月单独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建了一支熟悉民行、公益诉讼业务知识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一体化办案初显成效。同年6月,未检部门通过梳理近两年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发现,近8成未年人性侵案件案发现场在宾馆,存在违规使用他人名义开房的情况。在一起案件中,酒店员工发现入住人员异常时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未及时报警或询问未成年人监护人。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联合公益诉讼部门对辖区内网吧、酒店、烟酒销售店等场所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相关行政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遂根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向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4家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内容涉及依法处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制度等。

  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后,该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新走访相关场所,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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