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钟宁)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曹某依照双方达成的调解方案,当场向原告易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双方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17日17时,曹某与朋友一行3人饮酒后,在岳阳楼区五里牌某KTV门口乘坐易某的出租车至岳阳市延寿小学。途中因曹某朋友醉酒则要求易某停车呕吐。在该情况反复发生多次后,易某要求曹某一行人下车呕吐并换乘另一辆车。曹某听后情绪较为激动,遂用拳头向易某的脖子上击打了两拳。易某随后电话报警,曹某遂准备离开现场,后双方相互拉扯在一起,易某摔倒部分身体部位被划伤。民警到达后,公安机关遂对曹某作出了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易某入院治疗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赔偿。承办法官查明基本事实后,引导双方当事人缓和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遇事应冷静多思,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致自己于不利地位。曹某的行为属典型的激情违法行为,不仅因此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还因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而使自身的经济利益受损,相信曹某本人对此也追悔莫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产生矛盾后,应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采取正确的方式依法依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