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丽芳)近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民事庭庭长黄爱武来到株洲市某医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纠纷。
2006年,陈某因精神分裂症入住某医院精神科。3月5日下午16点左右,陈某突然发病,心跳骤停,医院立即给予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整个事件中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赔偿。
接到医院电话后,黄爱武法官随即来到医院,向医院方与死者家属方分别了解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并从法律的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协议。
为更好地化解医疗纠纷,2010年以来,芦淞区法院就在辖区的医院中设置便民服务站,公开便民服务电话,为医院及患者提供法律服务,将医患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老兵咨询案情
法警热情接待
本报讯(通讯员 陆义)3月18日15时,湘乡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老人拄着拐棍,胸前挂着一枚金灿灿的纪念章。看着老人焦急的眼神,值班法警立即上前询问,得知老人姓唐,家住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南正街,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胸前挂着的就是抗美援朝纪念章。老人系某非法集资案的受害人,特意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值班法警立即将情况向值班警长报告,值班警长迅速与执行局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人迅速前往接见室热情接待了唐某某,详细告知其案件相关情况。老人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紧锁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值班法警又搀扶老人走下台阶,目送老人安全离开才回到值班岗位。
今年以来,湘乡市法院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巩固文明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文明执法程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获得群众普遍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