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法院签发人身
安全保护令反家暴
本报讯(通讯员 胡露雨)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受理了龙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作出保护禁令,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龙某与徐某结婚后,因家庭矛盾多次产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2022年,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徐某多次跟随、阻扰、威胁龙某,甚至在龙某及其代理人前往法院参与诉讼的路上采取围堵、抢夺物品等方式进行阻扰,给龙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在此情况下,龙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承办法官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具有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情形,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反家庭暴力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徐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龙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徐某靠近申请人龙某10米以内。保护禁令签发后,承办法官于当天送达了原、被告双方及派出所、妇联等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就保护禁令的内容对徐某进行了宣读、释明。
法治教育呵护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通讯员 冯田)近日,茶陵县检察院用心备好“法治课”大礼包,为明德学校、芙蓉学校学生带去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如何预防性侵害”等主题法治教育课,以帮助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茶陵县检察院干警龙斐斐结合“一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示了毒品的原料,毒品的种类,吸毒的危害,针对近期出现的新型毒品进行重点讲解,讲述了青少年自卫防毒术,教育引导学生不进入治安复杂场所、有警觉戒备意识、不盲目攀比、不滥用药品、提高安全意识、遇到不法侵害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等。
茶陵县检察院检察官雷桂卉则从课前小调查出发,了解孩子们的性教育程度和防范意识,再从真实案例出发,围绕性侵害的概念、性侵害的表现形式、如何远离和应对性侵害进行了生动详实的讲解。她重点向同学们介绍“NOT法则”,传授如何自我保护、预防侵害的方法,告诫同学们青春期应要加强自我管理,明确行为界限,同时养成安全意识、冷静意识和证据意识。
炎陵检察院开展
党建学习
本报讯(通讯员 张毅)3月15日,炎陵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党建知识。
炎陵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康朝晖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党务培训主要精神,以认真对标对表 狠抓落细落实 不断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为题,宣讲了有关党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