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株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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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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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给钱就能去国企?“找门路”被骗30余万!

  本报讯(通讯员 谢永忠 骆艳丽)自称有门路可以介绍他人到国企工作,在中车工作的刘某,谎称自己有该公司的合同工指标,成功获取他人信任轻松骗取30余万元。经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对该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家住山西的张先生没有稳定工作,一直想进入待遇不错的中车公司。一日,听闻中车株洲公司正在招人,便找到了在该公司工作的朋友刘某打听相关事项,刘某表示自己有点“关系”,能把张先生安排进去,还是正式的合同工,但是需要花钱疏通关系。为了解决工作问题,张先生让刘某帮忙操作,并将这个“好机会”分享给了两位朋友。为取得张先生及其朋友的信任,刘某与3人签订了伪造的中车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利用自己所在岗位的便利,将3人安排至相关的服务点工作。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期间,刘某先后多次以打点关系、考勤押金、借款周转等名义,向张先生骗钱,合计16万余元。尝到甜头的刘某开始主动抛出诱饵, 2021年期间,刘某以同样的手段再次陆续诈骗3人20余万元。2022年3月10日,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涉案赃款责令予以退赔。

  【检察官提醒】市民求职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盲目轻信他人,对于身边熟人也要注意防范,切勿听信“有门路”“托关系”。如若被骗,千万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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