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石秀峦 郭亚碧)“感谢津市法院新洲法庭,感谢津市法院执行局,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这钱还不晓得要啥时候才拿到。”近日,津市法院新洲法庭联合该院执行局成功为农民工讨薪。
2021年至2022年间,被告郭某雇请原告张某某在新洲大港湖开船捕鱼,其间,被告未支付工资,在原告张某某的催讨下,郭某在新洲镇派出所向其出具了拖欠工资款17900元的欠条,但郭某不守承诺,一直不支付该工资且原告又无法联系到郭某,无奈之下,张某某遂向新洲法庭寻求帮助。
津市法院新洲法庭江海兵庭长收到材料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立即联合该院执行局找到了被告郭某,随后江海兵庭长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释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被告郭某当庭向原告张某某付清了欠款。
近年来,津市法院新洲法庭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高度重视,将此类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联合执行局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方式,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