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8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三级医院全面开展法治建设,提高医患双方法治意识,从源头预防医患纠纷。目前,全省九成以上三级医院设立了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卫生健康委把医院法治建设作为卫生健康行业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重要内容,相继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
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介绍,我省还将法治建设与充分保障患者在看病就医各环节中的权利相结合,提前化解风险。例如,医院在显要位置悬挂患者权利义务和投诉意见受理渠道告示,让每一位就诊的患者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依法依规维权;对患者接受治疗等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告知书逐份进行法治审查,最大程度维护患者权益;开展面向职工、患者、社区居民等的精准普法宣讲。
据《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