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群 罗克明因保管不善,将双房预永2014字第0078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证作废。
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永丰街道地灵街101房,双房权证2010字第0588号;双国用2014第1679号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王裕其。继承人:王喜连),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