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朱代雄 周纯华)2月24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联合市检察院干警一同来到芷江县芷江镇竹坪铺村,对2021年底宣判的一起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履行情况进行实地查验。
2018年至2019年间,吴某发、杨某求和许某辉多次非法捕获猪獾、王锦蛇、乌梢蛇和竹鼠等野生动物,怀化中院审理案件后除判决3人赔偿国家资源损失外,还责令3人采用栽植苗木、制作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经现场查验,判决要求张贴的50张宣传标语和种植的300株杉树苗,3名当事人都已履行完毕。
近年来,怀化两级法院在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判的示范、引领、教育作用,将环境资源的修复放在首要位置,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相关案件当事人,在判处刑罚的同时,责令其就地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履行修复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完整闭环,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修复生态的司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