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贾忠军 周玮师
近日,两只海龟从长沙搭乘航班安全抵达海南,入住海南省海龟救护保育中心。收到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来的消息后,开福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这两只海龟来自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国家级保护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2014年,赵某忠、赵某钢及何某清3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将某公园内科技馆改建为海洋馆。他们在海南购买了两只海龟及其他多种海洋生物,用于对外展示盈利,后被长沙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局渔政大队查获。经鉴定,这两只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Ι,价值人民币37500元。由于海龟打架已造成四肢及腹部受伤,工作人员立刻将其送往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站接受救助和养护。
开福区检察院认为,赵某忠等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支持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以赵某忠等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经法庭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忠、赵某钢自愿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7500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3次。
“案结事未了,保护也是办案。”本案承办检察官、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蒋抗亢打定主意,立刻与市农业农村局、开福公安分局取得联系。他提议要将两只海龟送回老家,得得市农业农村局和开福公安分局的一致同意。
在开福区检察院的主导下,3部门多次协商后续送龟手续,为海龟开具了“回家”通行证,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寻求专业指导,要求救助中心对海龟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救护,并训练海龟自主获取活体食物能力和下潜能力,商讨尽可能安全、舒适的打包方案。
在精心治疗和救护下,这两只海龟的伤势已完全愈合康复,体重分别增加4.75公斤、6.15公斤,状态也由开始的活力较差变成摄食积极、游动积极有力,排便正常,达到了放生的要求。
经各部门通力协作,今年2月,两只海龟终于顺利入住海南省海龟救护保育中心。检察官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在海南适宜的气候中,海龟能得到更好地休养,待身体达到适应条件,它们就能重归大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