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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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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还款
法院开出司惩『罚单』

  本报讯(通讯员 丁嘉蓉 张楠 杨立雄)“法官,我不该无视法律、不该在法律权威面前摆谱,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马上赶到法院来支付赔偿款!”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罚款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小闾(化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小闾系某村委会负责人,2020年5月初,小闾将村委会的房屋修缮工作承包给小明(化名)负责,小明遂雇请小华(化名)为其做工。5月22日,小华在粉刷房屋外墙时不慎从跳架上摔下受伤,被送医治疗。未获得相应赔偿款的小华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小明须赔偿小华损失6万余元、村委会须赔偿小华损失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方均未履行法定义务,小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分别向小闾、小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走访两人对其释法明理。经多番沟通下,小明一次性将赔偿款6万余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小华,而小闾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总是避而不见,还总以是村委会欠的钱,与他个人无关,且村委会也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随后,在执行干警的多次致电下,小闾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态。

  鉴于此,临湘法院随即对小闾采取司法罚款强制措施,给予其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依据司惩决定书对其进行单独立案执行,欲将其拘留到案。小闾见状慌了神,主动联系法官并迅速赶至法院,一改往日嚣张之态,当场承认错误后出具检讨书、缴纳罚款,并代表村委会与申请执行人小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共分两次付清赔偿款两万余元。至此,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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