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泽佳)朋友相聚总喜欢喝上几杯,这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是借着酒劲无端闹事,甚至以身试法暴力袭警,终究会为自己的错误行径买单。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被告人胡某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
2021年9月某天,被告人胡某酒后在湘潭市岳塘区某路口商店门前无故追打李某,李某遂躲入该商店内,胡某则多次进入商店对李某及前来制止的该商店员工严某等人进行殴打,导致严某受伤,李某随即报警,民警王某及辅警刘某接警后出警。身着制服的民警王某及辅警刘某到达现场,在向李某等人了解情况时,胡某突然冲上前用左手打了民警王某右面部一拳,导致王某受伤。后胡某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王某所受伤害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胡某赔偿了损失,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