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巢烨)2月8日,汨罗迎来虎年第1场雪,大雪纷飞天气寒冷,却并没有阻碍汨罗法院执行工作的步伐。
杨某某与冯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该院判决冯某应向杨某某赔偿损失共计12万余元,已付2万元,还应赔偿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原告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冯某一直未履行。得知冯某回家过年,执行干警上门督促其履行义务,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
处理该案后,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赶往下一处被执行人家中。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娄某某应偿还杨某某借款本金5万余元,李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李某某对该案判决不服,正在申请再审,并以此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合议,作出了还款计划,并撤回了再审申请。考虑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角度出发,法院对其名下的车辆暂未进行扣押,申请人亦同意。
下一步,该院将通过开展全时段、多形式的集中执行行动,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以法律强制力推动执行工作开展,打击失信行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