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莫来银)2月7日,虎年春节后的第1个工作日,东安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充分把握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成功扣押了一名被执行人的奥迪车辆一台,迎来了东安法院强制执行的开门红。
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东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唐某借款本金2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在车辆管理机关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车辆,但一直未发现该车踪迹,无法进行扣押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置。
2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唐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已出现,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络其他执行干警,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同时,为避免双方当事人产生更大的矛盾,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意见较为悬殊,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被执行人陈某至今未履行任何义务,既不能提供有效担保,也未能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执行法官在告知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的后果后,依法扣押了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