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高速路上欲跳车不听劝阻还袭警,严惩!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杜巧巧通讯员向春颖唐小茜)高速行驶途中发酒疯,不听人劝阻还将前来调停的警察打伤。近日,洪江市公安局将涉嫌袭警的张某依法刑事拘留。
1月17日,张某、陶某等5人从浙江宁波回云南昭通。陶某驾车行驶发现车胎损坏,便将车开到我省境内的水府庙服务区修补轮胎。停车休息期间,张某独自去服务区商店里买了半斤装白酒—饮而尽。
轮胎修好后,—行人继续出发。但酒后的张某吵闹着要下车,被同车人员劝阻,张某不听劝,执意去拉车门,推搡中触碰到了车门安全锁并发出了警报声。陶某见此情况,将车停在G60雪峰山隧道内的临时停车位上。当陶某准备重新关好车门时,张某将车门打开,向车道上跑去,陶某等3人勉强将张某稳住后见张某情绪依然不稳,遂报警求助。
接警后,高速交警怀化支队安江大队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张泽林征得家属同意后,决定带张某下高速处理。可张某不配合且试图跑向主干道。在约束张某时,张泽林被张某抢夺了执法记录仪并将其左眼砸伤。
辅警立即向大队申请增援,增援警力到后,民辅警合力将张某带离高速。警车行驶过程中,张某又从后排狠踢正在驾车的民警,并对身旁的民辅警叫嚣。到大队后,民警在对其约束醒酒时,张某再次用脚蹬踏袭击了辅警。
案发后,洪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斌强调,法律尊严不容挑衅,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对于任何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洪江市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通过侦查,洪江市公安机关证实了张某在高速交警执法中抗拒执法、言语威胁、拳打脚踢、抢夺警用装备打砸民警等违法犯罪行为。随后,办案民警依法对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经审讯,张某对上述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19日,张某涉嫌袭警罪被洪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