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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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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严格执行十二条负面清单制度

  工作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酒精测试。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黎子铭)“你好,请吹下酒精测试仪。”“请把手伸出来看下指甲,配合我们的检查......”1月20日早上7时多,桑植县行政中心4楼门口不时有人经过,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手里拿着酒精测试仪、笔记本开始了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突击检查。

  在工作人员对前来上班的纪检监察干部逐一检查时,桑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来了,他说:“我不搞特殊,一切按照检查程序来。”

  本次县纪委监委开展内部突击检查,旨在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况,重点围绕上下班纪律及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纹身、蓄胡须、染艳丽彩发和指甲,穿戴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服装、饰品等。

  为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桑植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坚决做到“三防”“四慎”,在新起点上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将负面清单内容精心制作成小卡片作为特殊礼物,发放给纪检监察干部、巡察机构干部随身携带,提出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等具体要求。

  任何工作关键在于落实,为进一步强化负面清单执行,县纪委监委派出8个督查组,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学习贯彻十二条负面清单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监督检查共涉及150余人。

  同时,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提醒警示,防微杜渐。不断健全内部请示报告制度,结合日常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抓实整改。2021以来,全县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3件,其中党纪处分 1人,组织处理7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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