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彭锐 周玮师
“您好,我是开福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就您与董某杰虚假诉讼一案作回访,请问您现在工作和生活是否已经恢复正常呢?”
“现在我一切都好。多亏你们帮我启动监督,让我悬了7年的心终于放下。非常感谢你们!”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就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民营企业家邓某已重拾信心。
飞来580万元债务
2014年,邓某突然收到法院一纸传票,称其涉及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邓某疑惑地询问,才知道是熟人董某杰的妻子吴某芳以章某、印某媛未偿还到期债务为由起诉,同时要求签订了担保协议的邓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赔款金额高达580万元。
邓某经营的广州某公司,当时正在投资一处钨矿,正是资金需求庞大的时候,如此莫须有的巨额赔款让她如遭晴天霹雳。吴某芳向法院提交了借款协议、担保协议、资金支付凭证等关键性证据。庭审中,虽然邓某以担保协议上签名并非本人签名申请鉴定,却未在法定期限提交书面申请和办理缴费手续,未能启动鉴定程序,最终法院认定邓某需按照担保协议约定,以个人全部财产为4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计580万)。过程中,吴某芳申请财产保全,邓某名下公司的50%股权、房子、车子、银行存款和公司投资的钨矿全部被或冻结或查封。
因有关键性证据担保协议的存在,邓某的每次维权都以失败而告终,多名律师在了解她的现状后只能无奈地摇头。高额的维权成本和生效判决确认的债务令邓某的公司经营无以为继,她只能关闭公司离开湖南。在检察机关做询问笔录时,邓某说:“当时我真的走投无路了,对能否在家乡重新开始产生了悲观情绪。”
专项整治查出真相
2021年,开福区检察院贯彻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将虚假诉讼专项整治的重点聚焦至涉黑涉恶案件中的虚假诉讼领域上,以民事检察监督的力量消除黑恶势力带来的“后遗症”。清查过程中,邓某的4件民事诉讼案件赫然出现在董某杰的虚假诉讼刑事卷宗中。第四检察部就该案迅速展开调查。
通过查阅董某杰等人案刑事卷宗材料,与刑检承办人和当事人深入沟通,检察官初步确定董某杰等人行为系涉恶套路贷犯罪。为筑牢证据基础,承办检察官通过刑检部门向公安机关列出补证清单,由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进一步锁定、巩固董某杰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经取证发现,2012年至2019年期间,董某杰以其妻子吴某芳的名义进行非法高利放贷,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邓某等人的财产,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同时董某杰纠集、指使他人通过暴力方式讨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可以确认董某杰于2014年8月,隐瞒担保协议中要邓某以个人财产对该4笔债务作担保的事实,欺骗邓某在担保协议上签字,并通过起诉,使得邓某背负580万元的债务。经法院判决,董某杰已于2020年9月犯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名下3处房产被查封。
精准监督重塑信任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告一段落,但邓某被侵犯的民事权益还未得到应有的保障。检察官认为,在建议法院再审之前,需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无误。为此,开福区检察院先后组织专家论证和听证会,听取了湖南省内7名民事专家对案件法律适用的评判,深入了解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启动再审的社会效果评价。
在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后,2021年2月7日,开福区检察院分别向法院发出4份再审检察建议,认为该4起案件系虚假诉讼,建议法院再审。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2021年4月27日裁定对上述4起案件进行再审。2021年12月13日,法院作出改判,撤销了要求邓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原判决。
为确保此次监督彻底消除了虚假诉讼对邓某的不利影响,今年1月,承办检察官以电话形式回访邓某,才有了开头的一段对话。
“这个案子至今有7年多了,从最开始的莫名担保责任,接着是法院判决我个人全部财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导致我不得不背井离乡放弃在开福区经营,”邓某在回访电话中感激地说,“多亏检察机关伸出援手,现在我对开福区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充满了信心!”
“这是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小步,”开福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彭玲表示,“我们将对虚假诉讼展开深层次监督,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保护辖区企业家的投资创业热情,真正让有恒产者有恒心,为服务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