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喜红)“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是预算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近日召开的桃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县人大财经委主任赵青松领学了《预算法》重点条款,并就人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换届后的桃源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自觉对标建设“四个机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议事规则和机关管理制度,重申了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
“依法监督、依法行权是人大常委会最鲜明的特点之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学会讲党言党语,更要学会讲法言法语,调查研究要依法而行,审议发言要于法有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志晖表示。该县明确,由办公室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统筹全年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制定会前学法工作计划,形式不拘一格,真正做到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为确保会前学法实效,桃源县还将采取主持人提问、代表咨询、群众发问等多种形式,开展临时考试、随机测试,检验学习成效,切实做到在议题审议中检阅、在调查研究时查验、在确定监督重点时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