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 陈桂元 谭瑟
村组公路硬化项目,谁来决策立项,何人中标,监督人员是谁,如何结算?2022年1月6日,《法制周报》记者随意点开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娄底地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新化县水车镇白水9组至红岩石山的4万元公路硬化项目,上述信息一目了然。
娄底市监察委员会打造的小微权力监督平台,2020年10月正式上线,同时全市153万村居民加入祥和娄底监督服务微信群、公开村级财务收支56.02万笔、民生资金信息168.28万条、506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2021年7月29日,市监委主任毛健刚代表市监委专门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了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情况。
作为一个全新课题,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处理好与本级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关系,如何履职行权?听取市监察委的专项工作报告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但听什么、如何听,双方早已经历多次认真探讨和仔细推敲。
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逐渐成为常态。
聚焦村级小微权力监督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监察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并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措施。”毛健刚开门见山指出这一工作的重要性。
然而,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听什么,如何听?都值得认真探讨和仔细推敲。只有把议题选准了,才能确保这一监督活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石艳萍如是说。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意见逐渐统一。监察委员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应当以监察法为依据,立足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紧紧围绕正确行使监察权,着力提升治理效能,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来科学合理确定报告的题目和内容。
经过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市监察委员会反复沟通,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将2021年监督议题锁定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毛健刚表示,选择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首次专项工作报告内容,主要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在他看来,小微权力虽小,但近年来出现的“蝇贪”“蚁腐”等问题,却是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
他列举了几组数据:2016年,全市收到反映农村涉纪问题的信访件4645件,占全市涉纪信访总量的85.5%,举报对象为村干部的占95%以上;2017年上半年,在全市村级财务大清理、大审计中处理村干部4373人,平均每个村处理1.25人;2017年下半年,在对2013年至2016年涉农、扶贫和民生项目资金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时,处理294名村干部,占处理党员干部总数的67.7%。
“解决这些问题,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毛健刚说,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既需要监察委员会的积极作为,也需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
确权晒权清单之外无权力
“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属于人大监督职权范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熙明表示,但选取该项工作作为监督议题,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市监察委员会早已有了充分且成功的实践。
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伊始,就于2018年1月在涟源市启动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试点,此后又围绕依法确权、有效晒权、规范用权积极探索,成功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置于互联网平台之中。
依法确权,就是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梳理、归类,将近100项“碎片”零散的权力划分为“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3大类别,再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列出各类别下的具体权力事项26项至30项不等,并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有效晒权,则是依托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打造娄底市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板块,增设“权力清单”“工程项目”“办事结果”“资产资源”4项公开内容,将群众最关心、最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信息在网上“晒”出,群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公众号、终端查询机进行查询。
“通过依法确权与有效晒权,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毛健刚说。
监督事项清晰,但村民怎样才能更顺畅的参与到监督中来?针对这一问题,市监察委员会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五员(联点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辅警、帮扶队员)入群”的要求,开发了市、县、乡三级祥和娄底监督服务微信群。
通过互联网的运用,突破村民参与时间和空间限制,打破信息获取不对等矛盾,打造指尖上的高效监督平台,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
成效怎样,数据给出了答案。全市共建成祥和娄底监督服务微信群8336个,入群人数153万余人;平台共公开村级财务收支56.02万笔,工程项目2.5万个,办事结果342.31万条,民生资金信息168.28万条;共受理各类问题诉求21.4万个,投诉举报1189条,506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追缴违规资金341.96万元。
2019年以来,全市查处的683名村干部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2018年以后的仅26人;2019年全市农村涉纪信访总量较2018年下降56.4%,2020年又同比下降10.5%。“尤其是在2021年村支两委换届前后,全市因村级财务和村干部腐败问题引发的上访基本没有,成为全省村级换届的一种独特现象。”在毛健刚看来,这才是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取得的最大成效。
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好处不止于此。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花溪村通过监督平台,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争取将废弃学校产权确权给村集体,再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将一所废弃近20年的农村小学改造成乡村游的接待点,每年可为村里增加租赁收入2万元。此外,带动土地流转,每亩流转收益600元。昔日废旧不动产,正式变成现金流。
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
专项工作报告将成常态
“毛健刚同志到会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开了好头,作了示范。”2021年7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非对市监察委员会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予以充分肯定。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一次依法监督的生动实践,走在了全省前列。”石艳萍认为,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与监察委员会依法接受监督是一致的。
监察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虽然《监察法》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修订,再加上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制度设计,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存在不敢越位、生怕错位的顾虑,而造成监督缺位。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处理好与本级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关系?如何履职行权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8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便听取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作的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树立了标杆。
2021年5月25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首次听取省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王双全作了《关于全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王双全再次要求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强化监督意识,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紧跟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脚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