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法治张家界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关注

第03版
人大之窗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张家界市首例袭警罪案件宣判
两人殴打民警均获刑8个月

  远程视频审理。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王红英 姚璐)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市首例袭警罪案,被告人胡某某、吴某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9月15日19时,被告人胡某某、吴某某与向某义、韩某英(两人已被行政处罚)等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一同前往张家界市城区。行驶至澧滨小学前路段时,向某义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正在此处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永定中队民警查获。在执勤交警对向某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时,胡某某、吴某某故意阻挠,并对交警进行围堵。在争执过程中,胡某某抢夺执法记录仪,吴某某还撕扯、殴打交警。随后,永定派出所民警将胡某某、吴某某等人带回派出所约束醒酒,但胡某某拒不配合执法,还将民警的手腕咬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吴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均构成袭警罪。被告人胡某某、吴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某、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新闻热线: (0731)84802117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fzzb@vip.sina.com  全年订价:300元(每周二、四、六出版)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