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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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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首例电子封条促执行腾房

  执法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农雷 胡海鹏)12月24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活用善用执行措施,率先在当地使用电子封条,促被执行人王某、彭某主动腾退房屋,保障法拍房顺利交付到买受人何某手中。

  该院在执行邮政银行衡阳分行与王某、彭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王某、彭某共有的香格里拉小区一处房屋,买受人何某通过司法拍卖买下此房屋。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房屋系被执行人王某、彭某唯一一处房屋,于是给了王某、彭某3个月的腾退房屋时间,但两人一直拒绝执行,且多次跟买受人何某表示绝不搬出该房屋。

  经多次劝告无效,今年12月21日,执行法官与法院技术人员、法警来到香格里拉小区,在王某、彭某的房屋门锁上安装电子封条,锁死了房门钥匙孔,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了腾房公告。王某、彭某感觉事态严重,当晚便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腾空房屋内物品。次日中午,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王某、彭某在腾房执行笔录上签字承诺两日内腾清房屋。12月24日,买受人何某顺利接收房屋,并更换房门钥匙,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电子封条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是一种不易破坏、具备扫码查看查封内容、实时监控、语音播报、锁死门锁等功能的执行措施,此举能够有力提升执行权威,强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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