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李婵)12月15日下午,开车回家的被执行人李某昆被几名交警拦下。“您好,您的车辆被扣押了,请您下车交出钥匙,配合执法。”李某昆这才知道,身为被执行人已无路可逃。此案也成为郴州中院与市交警支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后落网的第一人。
车辆移动性、隐蔽性强,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失信被执行人往往故意转移查封车辆,使得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近日,郴州中院与市交警支队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
该机制涵盖信息共享和被执行人机动车查控两大方面。交警支队按照郴州中院提供的信息,分析机动车轨迹信息并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布控,并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郴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敏介绍,执行局当天上午将李某昆的信息报给市交警支队,下午就通过布控查扣了他的车辆。机制的建立有力破解了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扣车难等问题。下一步,该院将逐步推动建立对接专网专线,最终实现共享信息实时推送、实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