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申永波)近日,攸县法院顺利执结了—起交通肇事案。
2020年4月18日,曾某驾驶挂靠重庆某物流公司的货车,不慎将何某撞伤,何某在送医途中死亡。同年8月5日,经法院判决,被告曾某需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21850元,重庆某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进人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曾某因前期已赔付死者家属近10万元,暂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查询重庆某物流公司银行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名下几乎无存款,导致执行陷人僵局。
执行法官仔细研判案件后,发现重庆某物流公司名下挂有车辆百台,每年应收的管理费和代收保险费较为可观。经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掌握了—条重要线索:该公司曾要求挂靠司机将相应费用统一汇至公司员工罗某名下。执行法官遂第—时间赴重庆取证,后提请合议庭合议后果断对罗某的相关银行卡予以额度冻结。冻结到位后,罗某致电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说理,罗某撤回了异议。至此,该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