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火灾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将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曝光。
隆回一学校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被罚
本报讯(通讯员 张卿)近日,隆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立案处罚。
10月18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隆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有一处室内消火栓栓体内部严重锈蚀,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10月26日,隆回大队对该学校进行复查时发现,问题仍然未整改。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该单位实施罚款550元、单位负责人150元的行政处罚,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并详细阐述了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及火灾隐患存在的危害性。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迅速整改发现问题,并举一反三对全校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加大对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双清区华天小学宿舍使用易燃材料装修被查封
本报讯(通讯员 陈展)10月25日,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在对位于双清区火车站乡杨柳村21组的邵阳市华天小学集体宿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宿舍第4层顶部部分吊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经调查,该场所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10月27日,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临时查封,同时责令其在期限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目前,该学校正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大队消防监督人员积极上门指导帮扶,确保火灾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绥宁一企业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重罚
本报讯(通讯员 黄海波) 近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绥宁县长铺镇茶山坳的华硕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储罐未设置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地上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给予绥宁县华硕化工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7万元整的处罚。
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将安排专人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在整改的同时严格落实各类消防安全措施,组织人员展开消防巡查,切实保障内部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武冈一嘉一酒店消防通道不通被罚
本报讯(通讯员 陈珞瑶)近日,武冈市一嘉一酒店因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处罚。
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武冈市武强北路龙田路口的一嘉一酒店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武冈市一嘉一酒店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集体议案,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武冈市一嘉一酒店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处罚。
发现隐患后,大队监督员现场指导,对整改措施、薄弱环节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武冈市一嘉一酒店主动整改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积极配合调查。目前,隐患已整改到位。
新宁美大华府列为重大火灾隐患被政府挂牌督办
本报讯(通讯员 王焱)为进一步规范彩钢板建筑综合治理,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10月12日,新宁县人民政府对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9月28日,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金石镇的湖南新美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美大华府建设工程在建工地员工集体宿舍用彩钢夹芯板搭建,其彩钢夹芯板芯材为泡沫材料(易燃、可燃材料)。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有关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判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发现隐患后,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多次上门指导,与责任单位协力确保11月底前整改到位。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新邵天天有鮽饭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被查封
本报讯(通讯员 陈微)近日,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新邵县天天有鮽饭店厨房吊顶采用塑料扣板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此隐患处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新邵县天天有鮽饭店实施临时查封。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负责人告知了查封事实、理由和依据,该场所负责人当场在《临时查封决定书》上签名确认,并表示一定吸取此次经验教训,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