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检察:制发首份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肖俊)近日,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中发现,被害人小王(化名)母亲未尽到监护职责。11月25日,该院邀请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一同向小王的母亲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她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据了解,这是该院制发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送达现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讲述了依法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小王的母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她表示今后一定履行好监护职责,及时关注关心孩子,让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努力学习。
泸溪检察: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周喜美) 近日,泸溪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在泸溪县检察院召开。县河长办、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河长办介绍了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河流分布情况,县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水行政执法、水资源保护、河湖“清四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地汇报。泸溪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检察公益诉讼、水资源保护领域工作、行政执法与
本次联席会议通过构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河长办与检察院协作配合,加强“两法”衔接,充分发挥河长办的组织协调职能、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协力保障泸溪县河长制和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