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杨红霞)11月18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65万余元。
“承办法官为了我这个案子的执行想了很多办法,非常感谢法院为我收回来这些钱。”领取案款的申请人周某说。
据悉,该院将坚持把服务群众放在首位,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明确“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系统使用的纪律责任,推进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