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冯田)“虽然遭遇了不幸,但检察官们的关心让我们一家有了生活的希望。”被救助人谭大娘紧握茶陵县检察院干警的手说。
近日,茶陵县检察院受理了一件由广州市检察院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案。因谭家老夫妇的独生子阿明(化名)被其妻子(被判无期徒刑)杀害,留下两名还在上小学的未成年子女璐璐(化名)和小天(化名)需爷爷奶奶抚养。谭家老夫妇经济能力有限,广州市检察院决定向被救助人谭某等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4.8万元,现已送达执行完毕。考虑到4名被救助人均居住在茶陵,当地的其他社会救助还需茶陵县检察院进一步落实。
为做好后续帮扶救助工作,抓稳司法救助检察接力棒,茶陵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先后4次来到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当地村镇,实地走访调查,调取政策落实情况证明3份,并联合各部门、村镇进行进一步协调说明,共同做好被救助对象的生活、教育帮扶及后续监管工作。
目前,被救助人均享受到独生子女特扶津贴、生活补助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证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其学习、生活困难均已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