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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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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春到天元区法院调研时强调
确保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取得实效

  本报讯(通讯员 刘哲林)11月11日,株洲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胡长春率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到天元区法院对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现场查看了大数据办案平台演示情况。天元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王志强,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天元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团结参加活动。

  黄团结就贯彻落实大数据办案平台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他表示,天元区法院在推进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过程中主要是把控好3个关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刑事案件网上跨部门办理相关要求及时接收案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退回检察院。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协同办理的案件,必须由承办人在系统中申请加盖电子签章,庭长审批后方能结案。将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和年度业务考核内容,用完备的平台使用制度和完整的督导考评机制倒逼承办人的责任心。

  随后,刑庭干警演示了个案的线上平台操作流程。

  胡长春对天元区法院运用大数据办案平台开展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做好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必须坚持3个导向: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要积累经验,创出品牌,奋力实现全省最快最好这个目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统筹推进,多点发力,协同攻坚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三是坚持结果导向,要坚持专班推进、每周通报和半月调度,确保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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