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舒慧)10月29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就4名涉罪未成年人拟不起诉的4起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受邀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司法社工、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等十余人参加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涛分别主持听证。
未检检察官徐艳侠对4起案件的案情、社会调查和拟不起诉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说明和阐述。司法社工全燕玲详细介绍了对4名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后的情况、对其社会危害性及再犯风险的心理测评状况。
据了解,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为初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其中3名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在校学生、从犯。结合4人的社会调查、司法社工对其低再犯风险心理测评的综合认定,该院拟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活动程序规范有序,听取了参与各方的意见,案件办理过程在阳光下进行,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听证员代表评议。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依法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向4名监护人发出《监护督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