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俊 肖琼)10月18日,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就辖区河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磋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株洲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娟指导。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相关证据,2021年9月,该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情况,确认了芦淞区河道上有3处排口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湘江,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
与会代表达成共识,各职能部门也共同协作、齐抓共管。
14名农民工
拿到了工资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龙浩 王雪梅)近日,古丈县检察院检察官陆续接到杨某等人的感谢电话。他们高兴地告诉检察官,被拖欠的工资已经拿到了。
2020年4月至12月,杨某等14名农民工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雇用,在该公司位于古丈县的一处工地上做工。工程竣工后,建设公司仅支付了杨某等人一小部分工资,剩余的13.94万元工资一直没有支付。杨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疲于奔波的杨某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便和其他农民工一起来到古丈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检察院能够帮助他们讨回劳动报酬。
受理杨某等人支持起诉申请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审查了他们提供的资料,全面了解了案情,认真调查核实了关键事实,并及时到建设公司、银行调取证据,进一步完善证据链。
今年4月27日,该院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并于当日发出支持起诉书。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建设公司于今年9月2日之前付清杨某等14人的剩余工资。
运输新型毒品
鹤城一男子被批捕
本报讯(通讯员 袁洁)近日,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梁某某于9月24日驾驶共享汽车到达广西融安县,从一名微信名“新之助”的男子手中花费72800元购买293.06克毒品氟胺酮,运输至鹤城区。
据悉,自今年7月1日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氟胺酮,认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