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张小兵)为进一歩加强学校、医院系统重点目标治安反恐防范工作,根据《反恐怖主义法》《湖南省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省出台《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医院治安反恐防范要求》两个地方标准,并于12月14日正式施行。
10月14日下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反恐办召开《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医院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地方标准实施新闻发布会。这是我省第二批以“治安和反恐”为主题的地方标准,是严密防范暴恐袭击、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湖南现有学校28194所,其中高校126所、中小学幼儿园28068所,师生1420万人(其中中小学幼儿园1300万);现有二级以上医院816家,其中三级医院109家,二级医院707家。学校量多、学区面广、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学校早晚上下学高峰期人员密集;医院作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集中地,人员进出频繁、管理难度较大。如果发生暴恐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或拥挤踩踏事件,会对公共安全秩序、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刘绘锦介绍,《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医院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结合考虑行业特点、目标性质和湖南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威胁学校、医院运营安全、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要素,区分治安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对应提出常态防范要求和非常态防范要求。正文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治安反恐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等8方面,附录详细列出重点部位应当配置的设备设施。
两个地方标准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湖南学校、医院系统安全防范标准的空白,为科学、规范、高效防范应对恐怖袭击、治安案事件奠定坚实基础,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反恐怖防范和治安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刘绘锦表示,下一步将针对不同层面,把握策略,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压紧压实学校、医院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其主体、主责、主力的作用。对照规定,查隐患、补短板、严措施,提高防范应对涉恐风险的能力,做好本单位部门政策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有效实施。同时,把2份文件的学习纳入到主管、监管等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解要义、落实责任;着力提高运用标准化思维,加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来提高公共安全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和维护社会安全的能力。对达标情况好的要给予表彰;对不能按时达标的单位要责令改正。对工作敷衍了事,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根据《湖南省反恐怖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