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彦杰)近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官“五进”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进农村”聚焦乡村振兴中涉及的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切实助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检察干警通过深入实地查看,询问养殖户、周边村民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对畜禽养殖污染线索进行了核查。发现多家无证畜禽养殖户在未进行任何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措施前提下进行生猪养殖,并将养殖粪便和污水直排附近水渠、水井、农田和水库,现场伴有刺鼻气味,周围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其中,2个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被污染,对附近乡镇居民饮用水安全构成了威胁。
针对上述污染环境的行为,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对负有监管职能的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要求对非法养殖行为予以查处,并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提高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意识。下一步,还将积极跟进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切实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