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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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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存在火患 永定区消防立案处罚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秦千航)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子午路的中天大厦存在多处重大火灾隐患,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上报省政府挂牌督办。

  消防人员检查时发现,中天大厦存在消防供电不能正常自动切换,柴油发电机功率过小,配电房未设置消防设施;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无消防水枪,消防水带老化,水泵接合器无标识;1楼消防控制室主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不能正常运行;第5层第10层防烟楼梯间前室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损坏、缺失;地下室防排烟风机控制柜未设置手动启动装置,风管破损;第5层第10层防烟楼梯间前室防火门缺失、损坏等;第5层第10层管道井、电缆井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实;该单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第1层第5层第10层走廊灭火器过有效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测试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等诸多火灾隐患。

  针对该大厦诸多安全隐患,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中天大厦的使用单位湖南华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针对其存在的火灾隐患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到位,并提请省政府对中天大厦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积极配合做好火患整改,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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