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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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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通知
依法妥善化解涉疫旅游纠纷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陶琛)近日,省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化解涉新冠肺炎疫情旅游纠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旅游业复工复产达产,依法妥善化解涉疫旅游纠纷。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在涉疫旅游纠纷化解过程中,准确适用法律,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构建涉疫旅游纠纷快速维权机制,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主动与当地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涉疫旅游纠纷化解合力。要优化线上线下诉讼服务,积极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确保在线诉讼各环节合法规范、指引清晰、简便易行。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结合纠纷产生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旅游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积极引导变更旅游合同,助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在审理涉疫旅游纠纷案件时,要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法院在审理时要慎重解除旅游合同。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要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费用退还,尽力减少旅游者的损失。对于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文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法院可依法采取灵活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或者财产保全担保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指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推动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持续改善民生具有重大意义。全省各级法院应协调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对涉疫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的解释和宣传力度,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增强民众依法处理纠纷的自觉性,提升涉疫旅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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