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渐鸣警钟 共筑全市“防火墙”
邵阳消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年行动
通讯员 唐海明
为持续推动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年行动深入开展,集中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重大问题,切实增强各行各业火灾防范意识。连日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学校、老旧小区、各类沿街铺面、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大祥区: 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被罚
8月27日,大祥区文星佳苑小区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存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设施故障等隐患被罚。
据了解,这是《规定》施行以来,大祥区消防救援部门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开具的首张罚单。
由全国应急管理部出台的《规定》于6月21日发布,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对高层民用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等隐患问题,作了相应的规范和处罚标准。
对此,邵阳市消防救援部门一方面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公告等形式开展《规定》的宣传,一方面加大对高层民用住宅小区的检查执法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8月11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由邵阳市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文星佳苑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分别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此,大祥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8月18日前整改完毕。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物业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对于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处罚7000元;合并处罚款1万7000元。
针对此次处罚,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消防管理,迅速整改问题。
8月19日,消防救援部门在对小区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消防救援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监督执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从源头遏制“小火亡人”现象发生。
双清区: 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标志被处罚
近日,双清区消防救援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宝庆东路1285号的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校内一校区的教学楼西侧楼梯间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检查现场,双清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拍照取证,当场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和收集该校的相关证据后,经大队集体研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8月12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缴纳通知书》,给予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罚款5500元的处罚。
处罚的同时,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结合该单位实际情况,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对被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讲明了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耐心讲解《湖南省消防条例》以及《消防法》,把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向该负责人讲明、讲透,使其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绥宁县: 绿洲医院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
近日,为警示广大群众强化火灾防范意识,引导督促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绥宁县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当地媒体,对位于长铺镇北站路3号的绿洲医院进行曝光。
事件源于8月13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绿洲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第5层西侧库房使用可燃材料(木质)装修,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第3、4层西侧安全出口被封堵;2至4层病房窗外被防盗网封堵;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封闭楼梯间处于敞开状态,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等问题。
该医院所在建筑共地上6层,使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每层使用性质集办公、住院于一体。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之规定,经大队集体议案决定,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该医院10月11日前将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为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于8月17日提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挂牌督办。
根据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大队分别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下一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久拖不改、整治缓慢、影响较大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切实提醒广大群众警惕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督促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形成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新宁县: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被现场处罚
8月23日上午,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在富丽城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车通道被一辆私家车占用。
对此,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违规车辆拍照取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通知车主到现场进行处理,责令立即驶出消防车通道,并根据《消防法》进行处罚,对私家车车主开具处罚决定书并罚款人民币20元,对其进行口头教育。
检查结束后,大队消防监督员再次提醒物业及车主: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危急时刻,一旦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就会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小区物业负责人要加强日常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设立显著标识标牌,加大对业主的提醒和宣传教育,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新邵县:“衣世界”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被临时查封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新邵县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
8月19日,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新邵县衣世界批发城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楼营业厅仓库内部分装修采用木质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为确保该场所的消防安全,8月20日,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并现场告知该单位负责人临时查封决定的理由、事实及依据。现场宣读并送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在新邵县衣世界批发城大门处粘贴临时查封封条。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全力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震慑消防违法行为,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驾护航。
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批发城实施临时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