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曾晶晶 实习生 黄颖
作为雷锋故乡的法院,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弘扬雷锋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执行行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该院持续加大司法惩戒强度,不断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多措并举,打通群众司法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限消”“失信”标准化
电脑前,执行法官正在忙碌地敲击键盘,第265号限制消费令正在拟发。
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义务时,望城区法院即采取“限消”措施,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综合运用限制消费令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我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4728次,将229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为打开执行操作系统,只见一长串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显示出来,“相比较往年采取的执行措施,今年我院‘限消’‘失信’举措更加规范、力度更大。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都主动来法院履行了义务。”
据了解,该院针对“名单库”的管理、更新、解除,建立了一整套标准化流程,一旦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24小时之内即解除限制高消费并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实时更新、及时移除”。
精准查控协作化
熙熙攘攘的长沙市五一广场地铁站,“跑路”的失信被执行人潘某被公安民警逮个正着。面对前来对接的执行法官,潘某仍然不敢相信,因为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他无法乘坐高铁、飞机,未料到乘坐地铁也没逃过“法眼”。
“在外躲藏的这些年,无数次设想过被抓的情景,想不到竟被法院以这样的方式抓到了。”在被移送至拘留所的路上,潘某感叹。
这得益于长沙中院与公安机关的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法院向公安机关提交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详细信息及执行依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查人找物方面的优势,让“老赖”无处藏身。自该机制实行以来,望城区法院在公安机关协助下,累计控制了30多名“失联”多年的失信被执行人。
“要打通决胜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必须要综合发力、多管齐下。”望城区法院院长龙兴盛认为。在该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建立了协作机制,强化执行警务保障,明确送拘人员“2+2”结构,即2名执行法官和2名法警,确保司法拘留措施的“安全、高效、规范、常态”适用。
拘留罚款配套化
“我愿意马上履行义务,去法院交执行款!”望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长沙市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老总李某发来的短信。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公司达成的协议条款中,李某公司本应付给张某货款14万余元,但李某公司仅支付了2万元。急需资金周转的张某无计可施,只能将李某的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李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却消极履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同时处以罚款。李某受到拘留、罚款双重失信惩戒的震慑,在拘留3日后,向法院具结悔过、交纳罚款并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望城区法院充分运用罚款与拘留失信惩戒措施,不断强化探索具体化适用模式,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对消极履行执行决定的当事人充分采取强制惩戒措施,以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强制性发挥,不仅能有效地敦促被执行人主动、有效地执行裁判,也能很好地起到惩戒作用。”望城区法院的值班调解律师樊某十分赞赏法院的执行措施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