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欧娅)近日,祁阳市法院潘家埠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调解了一起案件,成功为农民工讨薪。
该案被告李某系园林包工头,原告吴某、黄某、张某、丁某为其打工,负责贴大理石砖。2019年2月至4月,4名原告的工资款共计10350元,被告未及时支付,约定于年底一次性付清。之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未予支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工资款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帮助原告尽快拿到工资,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诉前。在征得原告同意,法官与被告电话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后,向被告释法说理。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被告向4名原告给付了大部分工资款,剩余3000余元约定在8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在立案前得到调解,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也免除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有效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