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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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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小案精办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吉首市检察院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吉首市检察院启明工作室负责人、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启明(右一)现场监督职能部门执法。

  余思依 摄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龙浩 张以尊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担起法律监督新使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8月26日,吉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平安在院务会上强调。

  今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小案精办”,推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力促双赢多赢共赢,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9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件,其中就加强对涉政府工程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相关工作处于全州第一方阵。

  执行问题解决了

  “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无缝对接,在破解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难、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实现‘多赢’。”吉首市检察院启明工作室负责人、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启明阐释其工作理念。

  今年4月底,启明工作室接到线索,称湘西某公司因生产的酒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被依法罚款3万元,但该公司迟迟未缴纳罚款。2020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被迫终结。

  眼看上述公司逍遥法外,吉首市检察院果断出击。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有股东8名,注册资本500万元却无实缴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足额出资的8名股东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6月7日,吉首市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对此类案件开展统一排查。随后,市监部门向法院重新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并及时开展排查。8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追加8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逾期未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扰民噪音不见了

  “机器连夜施工,声音太大了,这附近还有学校,严重影响孩子们学习。”今年3月下旬,有群众反映吉首市一中双塘校区附近某建设工程项目部为赶工程进度,动用重型机械连夜循环施工,轰鸣的机器声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周边居民生活。

  接到举报后,启明工作室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开展噪音污染治理执法监督,与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赴现场调查、查阅相关报批资料,查实该项目部未到有关部门办理超时施工申请及备案,存在夜间实施桩机挖桩作业、通宵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随后,在检察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职能部门责令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禁止夜间赶时施工,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超时施工申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做好告知工作和相关降噪隔音措施。

  数日后,再次来施工现场,检察人员发现该项目所在路段警示牌上张贴了施工时间告示,周边群众也表示夜间施工情况得到治理,噪音污染状况明显好转。

  土地保护监督力度加大了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路上,吉首市检察院以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契机,探索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土地执法领域法律监督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事关民生的好事,但项目执行要依法依规。”今年4月29日,检察人员来到吉首市某水厂,在监督自然资源局执法时向水厂负责人强调。

  水厂虽是利民工程,但在规划用地审批程序上存在申报不及时等问题。为厘清各部门职责,确保依法建设,5月9日,吉首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导建设单位依法开展项目建设。

  在执法办案同时,启明工作室着力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结合长江10年禁捕等法规政策的出台,运用“以案释法+动漫讲解+联合录制”的形式,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联合推出《启明执法:禁捕退捕 保护母亲河》等视频,得到了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点赞,产生了“1+1>2”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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