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凌明)“因为历史原因,我与同组村民张某的林地权属争执了10多年,甚至还有几回差点动起手来。这次多亏了镇司法所和村委会出面主持公道,才得以圆满解决,了却一桩堵心多年的烦心事……”8月23日,在祁阳市七里桥镇龙华村流动调解室现场,村民申建国激动地说。
这是祁阳市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方式,将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和百姓家门口,做到群众“吹哨”,调解“报到”,有效打通司法为民惠民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祁阳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大力实施依法治市、建设幸福安康新祁阳”的新目标。按照这一要求,该市司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农村矛盾纠纷“小、杂、琐”的特点,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在各司法所建立流动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各村及时向司法所报送矛盾排查情况,司法所第一时间派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处,大力推行“横向到边无死角、纵向到底除后患”的网格化调解服务,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通过创办流动调解室,有效改变了以往坐堂问诊的传统调解模式,调解员经常主动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按照现场了解的案情、笔录、调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等一系列流程,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现场,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地调解服务。
“小事吵,大事闹,村组干部劝不了,双方都往镇上跑……”这句顺口溜已流传多年,却真实地反映了以往一些偏远乡镇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的辛酸。“我如今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有了纠纷到镇里也不方便。现在有了流动调解室,在家门口就能把问题解决好。”黄泥塘镇唐家岭村冯大爷深有感触地说。
“等到村里矛盾闹到镇里来,矛盾已经激化,再化解就要花费更多精力,不如想办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于是,我们将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现场说法讲理、定纷止争,就地调解、就地办结,这样群众也更容易接受。”龙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长唐佳华介绍。
据统计,今年以来,流动调解室共受理案件185件,成功调解18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既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切身权益,又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