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楷轩 骆艳丽)“感谢检察机关多方协调,我们会尽快缴纳罚金,及时整改污染问题,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8月12日,一场化解行政争议的公开调处会谈结束后,湖南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表示感谢。
今年7月9日,该公司因露天堆存大量污染泥土且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导致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被相关部门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因疫情,罚款至今仍未缴纳,行政争议未得到有效解决。承办人先后走访企业、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尝试调解息诉。
“去年疫情,我们公司停业了半年之久,员工工资、房租、利息等固定费用仍需支付,今年又有疫情这种特殊情况,罚款3万元太重了。”走访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反映。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该院就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方协商会。承办人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和当事企业陈述后,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并在不违反相关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提出拟化解意见,双方均达成共识。次日,企业迅速缴纳了罚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