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极致
——记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湘潭市特殊违法犯罪人员医疗收治所政委柳四清
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陈瑞良
“柳哥是我们社区的‘活地图’,也是我们社区的‘活招牌’”“柳政委是个好人,他像朋友一样和我们交流,不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我们。” 提到柳四清,不论是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的居民,抑或湘潭市特殊违法犯罪人员医疗收治所的收治人员,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话。柳四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近日,《法制周报》记者走近柳四清,解锁这位“多面警察”。
社区群众都是我的亲人
“如果不是柳哥,我的人生就毁了。”即使刑满释放多年,黄三(化名)仍然对柳四清充满感激。
1987年,刚从警的柳四清被分派到鹤岭派出所工作,便接到配合上级单位对辖区有盗窃行为的黄三实施抓捕的命令。
黄三父母早年因病去世,缺乏管教和约束的他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从一开始在鹤岭镇街头“打花牌”到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他渐渐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
2008年,在第5次出狱后,年过40的黄三看着父母留下的摇摇欲坠的房屋,有些许彷徨,也有些许失落。
柳四清了解到黄三的情况后,马上上门和黄三进行了一场谈话,并决定对黄三进行帮扶。
他找到黄三的哥哥修复亲情关系,为黄三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亲情支撑,又帮助其找到一份在社区打扫卫生的工作。黄三的生活越来越有起色,不仅异常珍惜现有的生活,还会利用其他时间打零工为自己增加收入。
黄三感激柳四清帮助他走向新生,而柳四清却认为这都是小事。在鹤岭镇担任社区民警的那些年头,柳四清不仅赢得了社区群众的喜爱,也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甚至在2008年3月成立全省首个以民警命名的社区警务室———柳四清警务室。“社区的每一位群众都是我的亲人,不论谁有困难和烦忧,只要有机会我一定帮忙。”
不放弃任何一个病犯
“做好每一件小事”是柳四清在社区工作的行为准则,这一行为准则根植在他的内心。
2018年,柳四清调任湘潭市特殊违法犯罪人员医疗收治所政委。这里收押着艾滋病、肺结核等特殊病犯。
“反正我活不了了,我死之前一定要拉人垫背的。”才上任的他就收到了谭某的“死亡威胁”。
谭某系艾滋病犯,因贩毒且数量巨大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后,案情、病情、心情交杂在一起,多次表现出轻生的念头。
担心谭某的行为影响其收治人员情绪,柳四清决定攻克谭某这个“硬钉子”。他充分发挥长期担任社区民警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一方面严格看管、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另一方面采取大量柔性管理措施。
考虑到谭某的身体情况,柳四清在政策许可内优化谭某的饮食,多次与他交流子女的情况,拉近他和谭某的距离。
柳四清逐步消除了谭某的心理隔阂和对抗情绪,对抗情绪慢慢松弛下来。
“柳政委,我是一个死刑犯,又有艾滋病。但您从始至终没有放弃我,还教我为人处事的道理。遗憾的是我没有机会报答您,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做个好人!”在交付执行前,谭某向柳四清深深鞠了一躬。
从警三十余载,柳四清用做好每件事的心态,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一一疏解,用担当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实际意义,用行动诠释人民警察的初心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