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肖俊)“自己一时糊涂贪小便宜,偷了3箱牛奶,触犯了法律,真的很后悔,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感谢检察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得知自己不会被起诉,张某长舒了一口气。
7月19日上午,在3位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见证下,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现场对9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现场训诫。
今年5月,张某先后3次偷走郝先生3箱益生菌牛奶,鉴定价值总计75元,因害怕自己的盗窃行为暴露,张某便将之前藏匿在草丛中的1箱牛奶放回原处,离开时被郝先生抓获并报警。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据了解,此次宣告的9名被不起诉人,涉嫌的犯罪以盗窃、危险驾驶为主,案发后,大都具有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该院根据情节以及嫌疑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到场的人民监督员表示,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感受到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方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既彰显了法律的尺度,也体现了检察的温度。芦淞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