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雷昕 实习生
林静 通讯员 廖远哲 陈湘林 何星辉
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意见》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这是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强化“一把手”监督,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
突出“严”的主基调
筑牢“一把手”监督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对加强“一把手”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对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也作出具体安排。
此次,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十必严”共10条,主要包括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视巡察“体检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把关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十必严”在监督对象上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监督内容上聚焦提高“政治三力”、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这3件关键事,在监督方式上力求具体可行。
“‘十必严’每条都有一个‘严’字,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释放出对‘一把手’监督从‘严’的强烈信号。”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突出“严”的主基调,把握对“一把手”监督更严一层的要求。
“十必严”始终贯穿了一体推进“三不”的要求,聚焦“一把手”监督,既注重从严处置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不敢腐;又注重深入剖析、“以案促改”、推动制度完善,推进不能腐;还注重谈话提醒、警示教育推进不想腐,督促各级“一把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紧盯问题整改
构建有效权力监督体系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湖南此前进行过多种形式的探索。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依然是当前正风反腐的难点和痛点。
去年,湖南就连续查处了3个原市委书记: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和李荐国。今年以来,全省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一把手”达80余人,占主案对象的四成。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上述案件中,“一把手”最常见的“病症”,一是滥用权力,二是家族腐败,三是做“两面人”。“十必严”紧盯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力求实现对“一把手”全方位的监督。
出事的“一把手”,最大的共性是作风霸道、滥用权力。对此,“十必严”提出权力运行“盯防必严”,要求实地听取同一班子成员、管理服务对象对“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的反映,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情况记入廉政档案,并明确规定,同级纪委要就“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作一次专题报告。
“十必严”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通过既定性又定量、既堵漏洞又激励斗志的方式,着力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体系,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相互贯通、统筹衔接,推动“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填补从好干部到“阶下囚”之间的空白。
基层探索
将“一把手”监督落地落实
上述《意见》出台以来,湖南各市州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一把手”监督工作,探索有效途径,将“十必严”落实落地。
为管好“一把手”,推动清廉建设,邵阳在省内首开先河,探索“廉洁单位”建设,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抓好“一把手”监督的“牛鼻子”,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2020年以来,邵阳以创建“廉洁单位”为抓手,查办重点领域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级“一把手”116人,16名“一把手”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同时,邵阳市委出台对“一把手”监督的“十条措施”,要求核清各单位“一把手”权力清单,建立“三重一大”公开制度。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出台系列制度规范,完善监督体系,为“一把手”定规矩、明界限、划红线。
在永州,新田县积极探索“一把手”监督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途径,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四责”协同落实。建成监督管理平台,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纳入监督管理重要内容,要求相关单位根据不同内容按每周、每月、每季度、半年和全年分别报送监督情况;同时,对各派驻机构实行“清单式”监督管理。
近日,新田县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以《纪实手册》的形式,让落实主体责任‘有据可查’‘管理留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实事项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严肃追责,并将《纪实手册》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