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平台表面上进行着金银、原油、有色金属、蔬菜等等现货交易,实际上却进行期货交易类的非法集资。
主要犯罪手法
1.非法成立或冒用合法成立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
2.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宣传交易平台虚假盈利模式,诱使社会公众参与。
3.利用软件APP,诱使欲参与的社会公众下载参与所谓“实盘”交易。
4.采取“专家”“导师”等帮助模式,指导新参与人交易,初期给予盈利。
5.通过电子商务和分散式柜台交易方式与客户进行虚拟交易,无现货交割。
6.虚造信息,捏造交易繁荣假象,使交易价格上涨,吸引参与人大量投资。尔后,操控交易价格下降。
风险识别
1.甄别是否是合法成立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是否有合法的批准文件,是否是冒用合法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
2.目前国家只批准大连、上海、郑州、中国金融四家期货交易所,与上述四家期货毫无关联而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进行期货类标准化合约交易,没有实物的现货交易和实物转移交割的都是非法的。
3.正规期货和大宗商品要求必须是集中竞价交易,交易完成后一般不需要实物交割转移,不准采取分散式柜台交易方式与客户进行没有真实资金的虚拟交易。
4.其年化收益率明显高于该行业平均年化收益率。
通讯员 田斐